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我院2025年度“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项目(2025-2027年)”派出人员选拔和推荐工作,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关于确定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资助项目的通知》(留金选〔2024〕82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选派计划
1. 选派规模:访问学者3人
2. 留学单位:英国诺丁汉大学
3. 留学期限:12个月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。
2. 具备扎实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相关技术背景,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,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。
3.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4. 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参加“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ETS5)”:笔试总分55分(含)以上,其中听力部分18分(含)以上,口试总分3分(含)以上。
(2)外语专业本科(含)以上毕业。
(3)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(含)以上,或连续工作12个月(含)以上,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(含)以上。
(4)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,并获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。
(5)参加雅思、托福考试,成绩达到:雅思(学术类)6.5分、托福网考95分。
注:针对申请访问学者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亦可申请,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,如往年CET4/6等考试成绩单。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(录取资格保留到次年底),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或自行报考PETS/TOEFL/IELTS等考试,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暂不受理申请
1.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。
2.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。
2.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。
3.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资助的。
4.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。
5.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未满服务期的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各单位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把政治过硬、学业精良和具有潜质的优秀人员选拔出来,于1月15日下班前将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访学人员申请表》(附件)及中英文简历报送至国际合作处(综合楼313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张超 84391290
邮箱:zhangchao@jaas.ac.cn